2022-05-11 14:27:00 来源:极目新闻
广州某老旧小区在加装电梯后,一楼的冯老太委托专门机构,出具了一份《房地产咨询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在安装电梯之前,冯老太所住房屋每平方米为33180元,安装电梯后的市场单价为31880元,相差1300元,这套53.8平方米的房子一共贬值73887元。另外,冯老太认为在长达四、五年的协商和争执过程中,其一家人身心疲惫,健康受损,上法院起诉邻居,一并要求他们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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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极具争议的老话题了。旧楼加装电梯,对一楼没什么好处,因为根本就用不着。而坏处却显而易见,比方说噪音、采光和通风等,一楼多少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在很多城市的旧楼加装电梯中,一楼的住户绝大多数都持反对态度。也正因为如此,旧楼加装电梯成了一道难题。
从广州的这起事例来看,因为绝大多数住户都同意安装,所以电梯还是如期投入使用了。楼上的住户,不仅生活更方便了,而且因为加装了电梯,房产也增值了,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个人认为,冯老太起诉邻居索赔,不管“贬值说”有没有道理,也是在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不应受指责。
也要看到,法院的判决前后也不同。一审时,法院对冯老太所持的《房地产咨询报告》不予认可,并称加装电梯经过批准,也无法认定加装电梯对其采光、通风、噪音有很大影响,于是驳回冯老太的请求,还让其承担4328元的案件受理费。而二审时,法院又根据《民法典》第6条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判决楼上众邻居每户4000元,共52000元补偿给冯老太一家。
这个判决兼顾了各方利益,于法有据,也有人情味,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
实话说,旧楼加装电梯,一楼是绕不过去的坎。一些地方为了破除一楼住户的阻碍,在加装电梯的前置条件中,从“全体住户同意”改为“绝大部分住户同意”。在老龄化社会来临时,照顾多数人的利益,当然是对的。每栋楼房的设计可能不同,电梯加装对一楼住户的影响有大有小,不能一概而论,但他们的声音,还是应该被听到,利益也要被照顾到。
冯老太以房产贬值为由起诉索赔,可能是无奈之下找的一个理由。当然,也有可能正如网友所言,是楼上的增值了,而她的房子没增值,导致她内心不满。话虽这么说,但加装电梯是一件惠民的事,得益一方对利益受损方适当照顾是应该的,也说得过去。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破除一楼阻力这个顽疾,旧楼加装电梯才能顺利实施。法院的二审判决,其实也是给了其他地方旧楼加装电梯一个启示:在加装电梯时邻居们要好好协商,多算明账,少些道德捆绑,对一楼住户进行适当补偿。这样才能少些争执,多些共赢,邻里之间才会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