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实行“省内通办”

2023-03-01 17:02:57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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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黄洪涛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江苏省民政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受理,户籍居住两地协同办理的模式,实现民政社会救助“省内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救助“省内通办”主要面向具有江苏省户籍、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持有居住证的困难群众,可在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通过“苏易助”移动端应用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经办管理机构办理。目前受理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事项的申办。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管理,跟踪实施效果。户籍地与居住地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履行好救助主体责任和协助配合责任,及时做好社会救助办理和动态管理,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同时,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并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基层经办人员掌握工作要求,熟悉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办事程序,提高政策知晓率。

关键词: 省内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