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前8个月外贸进出口5175.6亿元 总量居中部第一

2022-09-19 09:29:00    来源:央广网

9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落实国务院稳经济接续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各地针对重点领域发放消费券,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20%予以后补助;财政由原来对各地财政先核销、后奖补,调整为先预拨、后清算的机制,让市、县财政更自主、有底气,放开手脚促消费。

河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费全发介绍道,今年以来,河南省商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精准施策、集中发力,全省外贸持续稳定增长,消费潜力逐步恢复回补。前7个月,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万亿元,同比增长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前8个月,河南省外贸进出口5175.6亿元,同比增长8.4%,总量居中部第一。

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稳外贸、促消费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贯彻落实国家稳经济接续政策,河南省出台了稳经济接续政策措施,涉及商务领域促消费政策措施5条、稳外贸政策措施3条,增量政策与前期政策有机衔接。

力度更大 鼓励各地针对重点领域发放消费券

河南鼓励各地针对商品零售、餐饮、住宿、文旅、康养、体育等重点领域发放消费券,河南省财政对各地实际核销的财政资金奖补由20%提高到30%。对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加上购置税减半,一辆20万元的车,最高可以优惠2万元。

延长奖补期限 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河南省财政奖补政策,由原来的6月底、9月底延续执行至12月底。对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12月底。通过政策延续,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让企业和消费者真正受益。

政策更新 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20%予以后补助

贯彻落实国家接续政策,河南省又出台了新的政策措施。发展平台经济方面,鼓励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平台企业新建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对固定资产投资的20%予以后补助,单仓补助上限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扩大新能源汽车出口方面,根据企业投入规模、预期外贸贡献度,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将年度结售汇规模在6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外贸企业纳入汇率避险产品支持范围。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企业按照履约额,每1万美元奖励100元人民币;对办理买入期权业务签约期限在7天(含)以内、7天至1个月(含)、1个月至3个月(含)的企业,分别按照每1万美元奖励100元、200元、300元人民币标准实施奖励,以上两个产品单个企业全年奖励总额不超过6万元。

下一步,河南省商务厅将针对这些接续政策,指导督促各地完善工作台账、制定实操细案、压实各方责任、合力推进落实,确保接续政策措施直达快达快享,力争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9000亿元人民币,为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做出不懈努力、贡献商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