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11:31:47 来源:央广网
6月29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多项利好政策支持科创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郑州市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未来发展目标:通过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引导、营商环境优化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促进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做优,争取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业投资品牌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末,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总规模突破2000亿元,把郑州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规模大、活力强、环境优的创业投资中心,推动郑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还围绕鼓励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集聚发展、发挥创业投资产业培育功能等方面出台多举措促进郑州市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鼓励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推动各机构投资者在郑州市所辖区域内,依法设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社会资本与优秀基金管理团队合作,围绕郑州市重点支持行业领域,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在郑州市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不设行业准入审批。
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不得要求提供超出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持续提高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为创业投资企业在郑州市区域内设立提供便利的注册登记服务。
面对国内外创投机构开展招商工作,采用市场化招商方式,加大落户扶持力度,对落户郑州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对市县两级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全部作为奖励,自创业投资主体设立或者获利当年起,连续5年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培育一批投资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
引导创业投资集聚发展
支持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金水区建设功能突出的特色创业基金群或基金小镇,进行集中注册,推动集聚发展,推广复制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基金发展模式,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提供优质营商环境,吸引创业投资企业进驻,引进国际国内头部机构,扶持培育优质本土创投机构,打造创业投资先行示范区。
集聚区所在地管委会、区政府要进一步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制定政策,对入驻集聚区内的创业投资企业在落户补贴、办公用房以及人才地方贡献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
对落户集聚区的国内外知名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市、区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先参股扶持,帮助争取引入省级以上政府投资基金。
推动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在中原龙子湖智慧岛集中布局,支持郑东新区管委会设立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对其参股(出资)的子基金或者跟投项目,市级政府引导基金优先参与。
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投资风险补助
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符合郑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和绿色低碳环保项目(企业),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传感器、5G及北斗应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对注册地在郑州、直接投资于郑州市未上市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机构,按照其年度实际投资资金(指货币资金且计入企业注册资本的金额)的5%~10%给予投资风险补助,单一投资机构本项年度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创业投资企业对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投资后,成功引入其在郑落户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管理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围绕创业投资服务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与创业投资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建立行业项目储备库及区域项目储备库,优先推荐给创业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