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发布!“3+1+2”方式更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

2022-06-28 11:22:27    来源:央广网

6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作为全国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南省于6月27日上午正式公布《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2025年起河南省将采用“3+1+2”的方式明确考试科目,并在2025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介绍,河南省实施新高考改革后,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同时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3+1+2”考什么?

据了解,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选择考试。合格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合格考试在相应科目必修模块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从选择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须选择1门参加考试;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为再选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选择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当年有效。

“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

发布会上提到: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这意味着高考人才的选拔将不再仅仅只将考试成绩作为选拔人才的唯一标准,而是更加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能力。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高中阶段就学期间,学校将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豫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新高考统考科目是什么?成绩如何构成?

据介绍,自2025年起,在河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2025年河南省高考将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实施新高考改革后,河南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选择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2025年、2026年河南省仍延续现行计分办法,自2027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总分。选择考试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使用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实施高考改革后,还将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比例,坚持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统一高考招生的渠道。分类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