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10:08:54 来源:央广网
2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近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1年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公布了2021年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基本情况。2021年省政府以及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共受理报备文件2200件。其中:省政府受理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备文件501件,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并公布468件,认定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纠正存在违法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受理所属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报备文件1699件,经审查通过并公布1506件,认定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154件,纠正存在违法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
《通报》指出,2021年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和省政府部门备案情况整体较好。相比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更加规范,备案率、备案及时率、通过公布率进一步提升。驻马店市政府、开封市政府、平顶山市政府、三门峡市政府、许昌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南黄河河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居于全省前列。
《通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中存在的“有件不备”、超期报备、涉企文件未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合法性审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最后,对2022年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备,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涉企文件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应当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