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 14:44:12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12月27日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住建厅等16个单位,联合出台《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促进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道路客货运领域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为什么要开展专项治理
近年来,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全省货运业户11.5万户,载货汽车76.5万辆,从业人员123.5万人;城市公交企业169家、从业人员6.5万人,公交车3.85万辆、线路总长度5.6万公里;网约车、网络货运、共享单车等新业态平台注册从业人员超过200万人,参与平台经营的各类机动车超过50万辆。
“道路运输的发展,在解决人民群众出行、货物流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货运企业、经营者和驾驶员等都作出了重大贡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说,但今年以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形势严峻复杂,比如受汛情疫情叠加影响,客运领域收入下降,造成企业和从业人员生存压力加大;出租汽车领域新旧业态矛盾增多,货运领域供大于求、无序竞争严重;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存在定价规则不透明、侵害从业人员权益等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稳定工作,具体到河南,省级层面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市场乱象、解决存在问题、形成长效机制,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12月25日召开的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这些问题是在发展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用发展改革的办法来统筹解决,也需要各个部门履职尽责,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协同监管,合力化解矛盾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利于规范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专项治理聚焦哪些问题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聚焦平台公司经营不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不合规、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不落实、从业环境不优化等4类问题,按照坚持依法治理、协调共治、目标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安排了14项治理内容。
“通过早发现早治理,推进信访积案动态清零、违法案件动态清零,实现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群众投诉明显减少、社会不稳定事件明显减少,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更加有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优化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成员说。
治理平台公司经营不规范方面:
重点是全面摸排治理货运互联网撮合平台经营乱象,治理平台企业定价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合规经营,杜绝向不合规车辆(人员)派单、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投放。
治理经营行为不合规方面:
重点是全面治理营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不一致问题;
依法打击非法营运,加强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货运、出租汽车等车辆的监管和布控稽查;
查处违法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依法打击营运车辆非法改拼装;
治理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等问题。
治理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不落实方面:
重点是全面排查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在内的欠薪欠保问题;
督促互联网平台合理设定并公示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抽成比例上限等,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知情权和监督权;
督促各地合理规划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保障良好的从业环境。
治理从业环境不优化方面:
重点是治理司机办事办证难,严格落实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持续推进从业人员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优化货车禁限行设置,合理保障货车基本通行需求;
依法打击偷盗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及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治理高速公路高价救援维修、车辆检测“黄牛”等乱象。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从2022年1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治理、总结完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