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09:20:05 来源:郑州日报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的监督管理工作,昨日,市工商局召开电动车经营者行政约谈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车零配件采取下架措施,逾期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经营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约谈会上,我市电动车经营者代表、市场开办方代表和生产企业代表现场发言,承诺自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不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不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等违规机动车。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工商系统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厉打击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等违法行为,逾期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