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科技获国家大奖,最高再奖300万元

2018-07-05 08:09:25    来源:河南日报

7月3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在驻马店市,今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的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可获得本市给予的配套奖励,奖金最高可达300万元。

“科技奖励是国家和我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省政府于2015年制定了国家奖省级配套奖励政策,配套奖励力度在全国各兄弟省市中居前列。”省科技厅成果处负责人介绍说,在此项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下,不少省辖市和省直部门也制定了本地区(部门)的配套奖励政策,其中驻马店市近期出台的配套奖励政策颇为亮眼。

在日前印发的《驻马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中,驻马店市提出,对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且驻马店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按特等奖300万元/项、一等奖200万元/项、二等奖100万元/项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按一等奖150万元/项、二等奖50万元/项、三等奖20万元/项的标准,对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奖励,奖励经费中70%用于对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奖励,30%用于单位自主选题科研经费。

省科技厅成果处负责人表示,随着全省科技奖励改革的深入,我省将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奖励这一“指挥棒”的作用,激发创新活力,为创造出一批世界水平、国内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 驻马店 科技 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