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跟踪评价机制

2018-06-29 14:20:49    来源:河南日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省直管县(市)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民生实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农业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跟踪评价机制》,现予以全文刊发。

为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号)文件,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豫建〔2017〕48号)要求,确保已验收的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巩固已有成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跟踪评价机制。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农村垃圾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五有”标准,运用科学方法,对农村垃圾治理成效进行跟踪、指导、督查、问效,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跟踪评价机制,实现农村垃圾长效治理。

二、跟踪评价工作主要内容

跟踪评价分为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全面评价是对各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进行评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五有”标准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并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农户适当缴费等多元投入机制;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处理工艺不应造成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和无防渗措施的填埋;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市、县、乡三级建立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机制,有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评价。

重点评价是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四个环节”的评价,即“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扫干净:管理员、保洁员履职尽责好,群众参与度高,村庄内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堆乱放。

——转运走:村庄、乡镇垃圾清运要及时,有详细完整的转运记录,转运至无害化处置场所,严禁随意倾倒。

——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到无害化处理,严禁露天焚烧和随意掩埋。

——保持住:按照“五有”标准,确保清扫、转运、处理体系运行正常,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三、方法和程序

评价方法为: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位自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暗访督导、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评价程序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建跟踪评价专家组。

2.跟踪评价专家组,适时对被跟踪对象进行暗访和督导检查,结果计入总体评价。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印发跟踪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4.被跟踪评价对象开展自评,及时上报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

5.跟踪评价专家组对被跟踪对象进行实地评价,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确定跟踪评价对象,分别抽取跟踪评价县(市、区)30%的乡镇,该乡镇10%的行政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必查),其中1个乡(镇)全覆盖跟踪评价,主要评价村庄治理成效。

6.向被跟踪评价对象反馈评价意见,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被跟踪评价对象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收到复核申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被跟踪评价对象。

8.跟踪评价专家组撰写跟踪评价报告。

9.跟踪评价专家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提交评价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等部门根据评价报告和暗访、督导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排序,评价结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结果运用

对农村垃圾治理综合评定达不到标准的县(市、区),给予警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收运处置体系(“四个环节”)运行不畅、问题突出、治理效果反弹严重的县(市、区)给予退出,限期整改,重新申请达标验收,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河南省 机制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