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15:54:21 来源:河南商报
上了一个多月的培训学校,被催着交了三次共1.96万元的各种费用。办了退学“手续”,却拿不到应退的费用,河南新华电脑学院:他上了一个多月,超出了退费期限。
奔波要了一年多也没要回学费
2016年时,郑州市民韩先生的儿子15岁,想学一技之长的他给家人表达了要上培训学校的意向。
“他对电脑感兴趣,就想着给他报个电脑学校。”经人介绍,韩先生选择了位于郑上路与杭州路附近的河南新华电脑学院。
可上了一个多月后,韩先生的儿子觉得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并不让人满意,“又没有文凭,还不如上初中呢。”
而在这一个月内,韩先生被学校催着交了学费、培训费、考证费等各种费用,“分三次交了1.96万多元。”
见儿子并不想再继续上培训学校,韩先生也觉得还是上学历教育更好,就去找校方协商退学事宜。
“在报名咨询的时候,他们的招生老师说可以先上着试试。”可当韩先生要求退费时,当时的班主任称得先办退学手续。
韩先生的儿子写了退学申请,可从2016年12月到现在,跑了一年多,退费事宜毫无进展。
回应“你们已经超过退费时间”
3月8日上午,在郑上路杭州路附近的河南新华电脑学院,一位姓杨的班主任老师对韩先生称,学校依然不愿意退费。
杨老师解释说,这是学校的规定,“你家孩子不是上了一两天,上的时间太长了,不好退。”
杨老师还拿出了一份“河南新华电脑学院新生入学档案”。
在其中一章“新生入学协议”中规定,学生在入学3天内退学的承担总收费20%的违约金,3到7天30%,7到15天40%,15天以后不退费。
“我们都没见过这样的协议,也没有人给我们说过这些事。”对于这样的校方规定,韩先生并不认可。
而在“学生入学须知”一章中,河南商报记者看到里面有“学生须如实填写入学登记表和协议书”,并经过“学生、家长签字后”才能办理入学手续等内容。
但是,韩先生称自己并没有看到和签署过相关协议。
对此,杨老师表示需要上报给学校领导。
在该校学生处办公室,一名姓赵的负责人称,“我们不接受采访,为了学校教学秩序,你们去校门外等吧。”
中午时分,韩先生反馈称,“没有协商结果,说即使退也最多退一两千元。”
律师学生有权退学,且获得退费
对此,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解读说,该电脑学院不是学历制教育的学校,学生和学校之间存在的是培训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按合同执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电脑学院在学生入学时应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并签订书面合同。在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学生有权随时退学,但鉴于学生已经上课月余,学校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同时,李华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学生可向学校主管行政机关投诉解决,亦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韩先生也有如此打算,他认为学校不能为了招生就光说好听的,“等学生交了钱
就另外一个模样。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我只能去告它了。”
对于此事,河南商报陪办栏目会持续关注。(记者 周坤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