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多方面规范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效能

2018-03-08 09:02:11    来源:郑州日报

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我市又有新动作。市政府昨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通知》,我市将从规范行政审批主体、严格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持续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行为,着力破除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玻璃门”“旋转门”和“弹簧门”。

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制度

按照《通知》,我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当指派一名具有较强的法治、改革意识和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首席代表,全权代表本部门行使行政审批的最终签批权,原则上不同时分管事中事后监管业务。

首席代表任职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对审批过程中不符合行政审批规定的行为,首席代表应该予以纠正。在任期内确须调整的,应当在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与市政务办就调换原因、拟调换的人选进行初步沟通后,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务办审核同意。首席代表任职期间,因履职不力造成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连续落后、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产生严重影响的,由市政务办建议该部门更换首席代表。

所有事项最多7个工作日办结

《通知》提出,依法减少前置审查。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通过事后监管、间接管理可以解决的和上一环节已经要求前置的各类条件一律取消。

审批环节要进一步简化。按照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公示、听证和现场勘查、核实等程序外,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的流程控制在受理、审核(审查)和办结3个环节以内;须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总环节控制在5个以内。行政审批应当全程留痕,明确责任,由各个环节的负责人签署明确的受理、审批意见和时间。

与此同时,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控制在1、3、7个工作日以内。依法能够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大力提高即办事项的比例。

建立行政审批中介黑名单制度

我市要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通知》明确,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探索搭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服务机构,限制其在郑州市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不得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的预选机构。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中介服务事项,仍然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结果,以明示、暗示方式推荐或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利益链条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此外,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当选派业务骨干作为专职辅导员,根据群众需求,开展相应咨询辅导工作。

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让群众少跑腿,我市要编制公布“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推行申报材料表单化、用户注册实名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应用。除涉密事项外,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并对入驻事项开通在线办理服务。

同时,在内部监督检查方面强化电子监察。按照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事项上线率达到100%,实现电子监察“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筑牢行政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完善绩效考评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形成绩效结果自动生成和风险实时防控、预警提示、督办纠错等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