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6 09:25:42 来源:郑州日报
新近出台的《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中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市(县)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