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豫销售“假新车”法院判一加三赔偿消费者

2018-03-03 13:32:03    来源:中华网河南

【315特别节目】2016年10月洛阳的曹女士花23万元在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购买一辆进口大众尚酷轿车。

曹女士“当时这个车他说的是新车,我们也没有想那么多嘛”。然而在上牌的时候这辆车却被发现了问题?

曹女士“上牌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车牌号以前被人拓过,通过保险查到了这个车以前上过牌”。

这时曹女士开始怀疑自己买到的可能是辆二手车,于是她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洛阳市消费者协会。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亚亚“保险公司也在第一时间给我们回复了,写到这个豫CZY370确实是在2015年5月份上过保险7天之后以汽车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进行了退保”。

从保险公司的回复来看曹女士的这辆进口大众尚酷上过保险而且当时已经有了车牌号。

记者:是以新车的形式卖的还是二手车

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销售经理:新车

记者:你们公司有没有上过牌

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销售经理:没有

记者:这个车在你们公司到底是什么样的车辆

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销售经理:只是参加过展销会由于这种原因买过保险,然后退保。

记者:特别是买过保险这一块有没有告知消费者

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销售经理:这个属于我们正常的商业运营范围之内的这个没有告知义务。

经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汽车专业办公室调查这辆进口大众轿车应该属于4S店的一辆试驾车,而在销售过程中洛阳中豫4S店却隐瞒了这一重要情况。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杜鹏:“厂家对于4S店是专门有试驾车的这样的补贴和规定而且要求一年之内必须处理完,但是在实践中部分商家不是那么规范,也就是说并没有把厂家提供的试驾车作为试驾车很便宜的卖个消费者而是包装成新车”。

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在洛阳市消协的支持下车主曹女士将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告上法庭,今年1月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大众汽车洛阳中豫4S店所属的公司退还曹女士购车款23万元,按照退一赔三的相关法规在赔偿69万元。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原丽娟:这起案件的胜诉是河南省消协组织首起支持诉讼取得的重大的一个工作突破,它有效的激励了维权者激励了消费者惩戒了失信者,同时对汽车行业乃至一些热点的消费领域其它行业也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警示作用。(河南电视台)

关键词: 洛阳 新车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