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出台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2018-02-11 13:40:56    来源:商丘日报

日前,商丘市人民政府出台《商丘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全面开展好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及颁发统一不动产权证工作,是维护我市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提高我市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我市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方案》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及时调处权属争议;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承担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具体工作,抓好组织协调、指导督办、成果验收;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乡规划和乡镇政府要根据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结合实际,确定农村房屋权属来源符合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我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方案》的出台,为统筹推进深化我市农村改革、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奠定不动产产权基础起到了积极有效作用。

关键词: 商丘市 河南 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