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8 09:04:33 来源:郑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全省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2018年攻坚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上获悉,《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出台,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河南做出具体部署。
郑报融媒记者 董艳竹
2018蓝天计划
●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63微克/立方米以下
●PM10年均浓度达103微克/立方米以下
●全年优良天数达210天以上
●郑州市优良天数要达200天
能源结构
10月底前,全省新增供热能力5300万平方米
今年,我省加快清洁取暖体系建设。10月底前,全省再新增100万“双替代”用户。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各省辖市要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10月底前,全省新增供热能力5300万平方米。
同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到今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7%以上。今年,全省地热供暖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平方米,全年新增光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
产业结构
郑州市规划区实施“煤电机组清零行动”
按照要求,我省将逐步优化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产业布局,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管控,在郑州市率先开展城区煤电机组清零试点。
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8月底前,制定规划区内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
实施郑州市规划区“煤电机组清零行动”,5月底前,郑州市政府要组织制定城市规划区煤电结构优化方案,明确中心城区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的具体时间和路线,并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
黄标车、老旧车将上“黑名单”,禁上高速路
大力提高火车运输和多式联运比例,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到今年底,完成3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多式联运吞吐量力争完成10万标箱。此外,7月1日起,全省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全省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我省各地要每月组织一次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工业企业
年底前,建设50家绿色示范工厂
完成化工等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10月1日起,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等化工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9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在全省基本实现污染源的全面监控。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年底前,建设50家绿色示范工厂。
扬尘治理
冬季采暖季,多城市实施“封土行动”
3月底前,制定出台河南省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此外,今年冬季采暖季,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7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市)和洛阳、平顶山、三门峡3个重点城市,实施“封土行动”。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
重点管控
“一厂一策”督促企业制定污染天管控措施
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9月底前,各地要督促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到今年底,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87%以上。
各地还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2018净水计划
●全省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53.2%以上
●省辖市城市建成区臭黑水体全部消除
●实施百城建设提质的县市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
流域环境
年底前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根据《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今年底前,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自今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今年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饮用水水源
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上专项排查
我省还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上专项排查,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
河长制
“三清一净”行动改善河湖水质
全省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对全省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今年底前,初步建立淮河和海河流域的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城市生态水系建设,加快实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和中小河流重点县治理建设,提升防洪减灾和水生态修复能力。
执法监管
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全省将强化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对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油站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氮磷等污染物监管力度,促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发放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范围排污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