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7 14:52:06 来源:大河报
核心提示丨
临近春节,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以下简称省价检局)、郑州市物价局等单位今天对郑州市金水区的农贸市场、超市进行价格巡查。价格管理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在遭遇价格侵权时,记得拨打“12358”热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巡查
稳定菜价,菜场蔬菜多备“一周储量”
今天上午,省发改委和省价检局、郑州市物价局一起,对春节前郑州市场开展价格巡查。巡查组先后来到郑州市经八路农贸市场、世纪联华超市天旺店等地,重点对节日市场商品供应销售情况,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巡查。巡查中,经八路农贸市场负责人李存才介绍说,对比去年同期,今年常见蔬菜的价格每市斤要低上3-4角钱,对此,正在市场买菜的郑州市民姬奶奶拿起一把重约1市斤的蒜苗对记者说:“刚买的3块,去年这时候,得‘瓤’4块钱呐。”此外,李存才还介绍说,为了保障春节前蔬菜供应充足及价格平稳,该市场已要求商户从2月8日(农历小年)起,开始储备常见蔬菜,储备量需达到日常销售一周的销量。市场,也为商户提供保鲜仓库用于储存新鲜蔬菜。市场上的商户也告诉记者,工作人员每天清晨都会给大家播报未来2-3天的天气预报,以提醒商户提前应对因恶劣天气所带来的进价上涨。在上午的巡查中,省发改委副主任支安宇表示,全省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将在节前将采取巡查、抽查、暗访等方法,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对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处理,并进行曝光。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充分利用价格调控、监测、检查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省节日市场价格稳定。“‘米袋子’、‘菜篮子’、旅游景点、通讯、交通、停车等与民生相关的领域是重中之重。”他说。
提示
遭遇价格侵权,记得拨打“12358”
在巡查中,支安宇也希望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呼吁,在您遭遇价格侵权时,可通过信访、拨打价格管理部门热线“12358”,以及登录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相应链接来进行投诉、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省价检局副调研员王龙告诉记者,2017年,全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信访29614件,如按照地区给这些信息来源“排排坐”的话,受理量排在前五的地区依次为郑州(9195件)、洛阳(4740件)、南阳(2126件)、商丘(2069件)、安阳(1983件);而从类别看,举报2456件(占比8.29%),投诉1675件(占比5.66%),咨询25475件(占比86.02%)。值得关注的是,在2017年所有举报中,行业举报量排名前五的分是:停车收费、交通运输、商品零售、物业管理、资源价格。其中,在日常生活中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停车收费”问题,占比高达17.89%,达5299件。而对停车收费的举报主要反映在超标准收费、不执行免费停车政策、没有明码标价公示牌、小区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不清等方面。
案例
未按要求明码标价,责任方被处千元罚款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去年我省发生的价格侵权案件,省价检局也盘点了“2017十大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案件中,停车收费举报就占了两个。案例1:2017年2月6日,郑州市物价局接市民郭先生来访举报:郑州西区某三甲医院不按物价局公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在停车人持有入院证明且患者仍未出院的情况下,仍按一晚10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工作人员在现场还发现该院停车场存在将价格公示牌故意反放的情况。后经查证,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2:2017年12月8日,郑州市12358价格监管平台收到举报人张先生反映:郑州市金水区明理路与学理路交叉口东路边停车场,存在“无收费标识,两小时收取10元停车费”的情况出现。后经郑州市物价局调查,该停车场虽然树立有“P”字停车场公示牌,标示有收费时间、监督电话等内容,但关键的收费价格信息处于空白状态,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学理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停车场处以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