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启动证照分离试点 7事项取消审批

2018-02-01 09:03:27    来源:大河网

我省启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等管理方式,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在河南自贸区内,“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区县许可事项)”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直接取消审批后将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事件】

河南自贸区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日前,我省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期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方案介绍,在河南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为了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此次改革试点,将复制推广国务院已经批复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除外)及改革措施。

【方式】

采取5种不同的管理方式

方案介绍,结合河南自贸区实际,采取不同管理方式,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

一、直接取消审批

像“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区县许可事项)”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在直接取消审批后将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二、审批改为备案

包括“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将由审批改为备案。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

“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等22项行政许可事项将实行告知承诺制。

将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

四、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等35项行政许可事项,将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切实打通企业办事环节。

五、强化准入监管

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3项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不得随意放宽审批条件。

方案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办法。

【落实】

建立健全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

方案要求,河南自贸区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片区管委会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健全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实施本片区管委会权限内的行政许可权。

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同时,河南自贸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

此外,方案还要求,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全省“三十五证合一”基础上,在河南自贸区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事项,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关键词: 自贸区 证照 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