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08:49:42 来源:郑州日报
春节临近,温暖来袭——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
加大对重点群体保障力度
对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我省要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特别是极寒恶劣天气时的街面巡查救助密度和频度,持续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及时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同时,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要加大对贫困户、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确保“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春节期间增发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体现人性化关怀。
此外,还要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困难群众救急工作,及时解决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重点关照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救助帮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保障水平不降力度不减
各级政府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
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加强资金调度,统筹使用资金,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本级配套资金要及时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各地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按照要求,春节前后,各地要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
春节前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和托养场所、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安置困难群众的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确保安置困难群众的服务机构健康有序运行,确保所有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