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规: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经开区取消资格

2018-01-09 08:15:53    来源:郑州日报

认定为经开区,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连续两年考核末尾,将被取消资格——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对我省省级及以上经开区的设立、升级、扩区、调整、退出进行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我省将对考核末位的省级经开区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将被取消省级经开区资格。

《办法》指出,由省商务厅拟订全省经开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经开区设立、升级、扩区、调整、退出的审核,开展统计分析,对经开区建设和发展进行指导、督查和综合考评。省级经开区设立原则优先选择对外开放度高、利用外资好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依托省定产业集聚区设立省级经开区。名称为“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

设立省级经开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办法》指出,一是符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前景良好;二是符合土地利用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合理,发展空间充分,基础设施配套,四至范围、规划面积和土地利用方案明确;三是符合国家及省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四是建立管理委员会制度,建立一级财政,实行集中精简、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和对外开放度:申报区域内第二、三产业近两年增加值均达到40亿元,年实现税收收入达到2.5亿元,近两年累计进出口额达到3000万美元,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2.5亿美元或实际引进省外资金累计达到100亿元,主导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达到70%。

同时,符合国家级经开区评定条件和指标要求的省级经开区,可申请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对于原批准规划面积已基本开发完毕,产业链延伸和配套需要新的发展空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明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经开区可申请扩区。经开区可结合产业规划,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此外,《办法》还强调,将对经开区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末位的省级经开区予以通报,对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的省级经开区,报省政府批准后取消其省级经开区资格。退出省级经开区管理序列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退出国家级经开区管理序列的,按省级经开区进行管理,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国家级经开区。(记者 李娜)

关键词: 开区 末位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