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期间 这些事项别大意

2018-07-10 10:21:59    来源:河南日报

录取期间,考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7月9日,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向考生和家长发出4项温馨提示。

招生咨询及信息发布认准正规渠道。陈大琪说,在录取期间,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查询录取状态与结果须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准考证。省教育厅、省招办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及时发布有关招生录取的各类信息,考生别轻信小道消息。

网上志愿填报后别忘了签字确认。陈大琪说,按照要求,除专升本和对口招生之外,普通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之后,还须在县(区)招办签字确认,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第二次填报志愿已经结束,请考生必须于7月9日至10日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第三次志愿填报正在进行,书面签字确认时间是7月15日至16日。

注意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陈大琪说,录取期间,对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的学校,省招办全部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符合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考生也要重新填报。

履行升学志愿承诺,录取如期到校报到。陈大琪说,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今年,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考生被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2019年报名参加高考时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高校将其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可以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关键词: 高考录取 大意 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