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今日报丨广州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2023-03-20 21:00:36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

日前,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广州市委编办、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广州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中提到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实施细则》要求,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除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经省教育厅认定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广州市选拔赛,或需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外,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

同时,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同意,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在组织要求方面,《实施细则》要求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各项工作由组织主体(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组织主体(主办方)应周密制定竞赛活动实施办法,确保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会员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研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此外,《实施细则》强调,根据国家、省、市中小学招生管理相关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市教育局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健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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