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7 09:56:1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舆论监督权利和记者人身安全必须保障(主题)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 陈妙然
(相关资料图)
5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李贤诚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殴打。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诸多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6月1日,毕节市联合调查组通报“记者采访被打”事件。对涉事的派出所副所长、辅警及镇长分别作出拘留、免职、解聘等处理。
“还记者一个公道,给真相一个说法”
5月31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发表评论称,“两名教师溺亡,原本已是悲剧,从外地来的记者在针对此事展开调查采访途中突遭横祸,更是令人惊愕。打人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殴记者的嚣张气焰,无疑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其犀利的评论表达出对该恶劣行为的谴责。
“还记者一个公道,给真相一个说法”更成为该篇评论的题眼。“这几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为什么要打记者,更使旁人疑窦丛生。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被打的记者需要知道,社会大众也希望知道。”这些掷地有声的提问,彰显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之责。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评论中称,“追问真相的脚步不能停。”
“殴打记者是对舆论监督的公然挑衅”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5月31日发表评论称,殴打记者是对舆论监督的公然挑衅。“作为人民的喉舌,记者有自主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新闻材料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光天化日拦车行凶,阻挠记者正常工作就是对舆论监督的公然挑衅!更让人不得不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
“‘记者挨打’是法治社会不应该出现的一幕,这是对记者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胁,也干扰了正常的舆论监督工作。”5月31日,新京报快评认为,舆论监督是社会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一环,媒体的监督权利、记者的人身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对这件事如果认识不到位,反而可能导致事件复杂化,相关单位受到猛烈的质疑,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
而对于事件迅速发酵成舆情,多方媒体共同关注这一现象,红网分析称,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殴打记者的行为慢慢淡出大众视野。正因此,此次极目新闻记者追踪报道“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遭到数名不明身份人员殴打,将“记者被打”事件重新带回大众眼前,才引发了人们的愤怒和媒体的不满。
该评论认为:“记者、编辑等各式各样的新闻工作者们,怀揣着新闻理想步入行业,为的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在致力于以媒体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多方媒体发声评论,要求还原真相,是媒体人之间的人文关怀和内心正义。殴打记者,于理难容,于法不容。尽早还原真相,还记者一份公道,别寒了一腔热血。”
“背后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支持着我”
据毕节市联合调查组的通报,5月30日,记者李某某在织金县猫场镇沙坝村采访时被跟随,遂用手机拍摄跟随车辆,随后下车找跟随车辆上的马场派出所副所长熊某等人了解情况。熊某及两名警务辅助人员下车后,在阻止李某某继续拍摄的过程中,扭打致其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
5月31日晚上,“传媒特训营”联系到极目新闻记者李贤诚,李贤诚表示,很感谢大家的支持,包括很多媒体同行对这个事情的关注,“我感觉背后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支持着我,手机被摔了,后来找另一个手机登上微信之后,信息爆炸式地袭来,很感谢大家。”
“望所有仍存在认识误区的地方和部门,都能正视问题”
6月1日,中工网评发表评论《记者采访被围殴,毕节市政府的通报还不能划句号》。“要还原事情经过,给大众一个明白。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不好判断事件的起因。”“重点是这件事不是个人行为。”面对这些舆情,该评论称,检视通报本身,尚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评论认为:“记者被围殴与所采访的事件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呢?如果把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辅警跟踪监视拦截殴打记者的行为,仅仅归结为他们的个人行为,并当作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能否让人信服?如果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打人的是3名警务人员,为何还要同时追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领导责任呢?”
毕节市政府在通报中表示,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以实际行动感谢和回馈媒体与社会的监督。中工网评称“这里的‘实际行动’,是否也包含对‘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的调查处理?人们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