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快播:枣阳法院快裁快执生猪代养纠纷:4877头生猪“赶上”春节销售

2023-01-13 13:53:02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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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梁军

1月12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生猪代养纠纷案。

襄阳某生态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业公司)与枣阳某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李某签订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约定将4877头生猪委托合作社、李某代养直至出栏销售,牧业公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正值春节生猪出栏销售之际,双方就代养费产生了较大分歧,合作社、李某拒绝交付生猪,牧业公司遂起诉至枣阳法院,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

承办法官考虑到生猪属于鲜活节日市场急需产品,且已界出栏期,继续喂养成本增加。加之生猪价格波动大、生病死亡率不确定,若不及时处理,极易给当事双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遂于1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责令合作社、李某立即向牧业公司交付领养的生猪4877头。

1月6日,执行局组织干警前往熊集镇一生猪养殖场强制执行。但李某情绪激动,以原告未付清代养费等为由,拒绝配合交付生猪。称本案若先予执行生猪,恐将他们的代养费打水漂。

为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保护养殖户的利益,执行法官根据李某计算的代养费,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协议:“由牧业公司先行支付生猪代养费70万元,另外有争议的140万元打入法院专款账户,待案件审结后多退少补。李某负责配合将成品猪装运出栏。”

登记、称重、消毒、装车……经过4天连续工作,4877头生猪顺利交由牧业公司售卖。至此,该案先予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关键词: 生猪代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