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名业主住进西安烂尾楼 业主利益不能被“碾压”

2022-04-21 15:51:42    来源:极目新闻

今年3月起,300户业主陆陆续续住进了西安市灞桥区易合坊的烂尾楼,其中大部分是买房的刚需一族。这11年来,他们一边租房子住,一边还着房贷,望眼欲穿地等着新居落成。然而,他们还是终于熬不下去了,由于收入减少,无力承担房租,只能搬进了这个上下楼全靠爬楼梯的“家”。

故事都是类似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业主既要还房贷,还看不到未来的希望,生活也遭遇周折。准备买来做婚房的,房子交付不了婚事告吹;准备欢欢喜喜住进新房减轻租房压力的,结果还得一边租房一边还房贷;准备买来为孩子上学的,结果还差点耽误孩子读书……

业主最都搬进没有通水电气和电梯的烂尾楼,实属不得已。从报道来看,因为重整方声称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利益”,重新开工后,房子都未必是签约业主的,这一下就让业主慌了神。

这就奇怪了,房子业主在还房贷,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签合同时手续齐全,怎么现在房子是不是业主的还不一定呢?这个重整,到底是在“考虑”谁的利益?千错万错,可是弱势的业主没错啊!

更奇怪的是,房子都有预售资金监管,如果有这笔钱,说不定能将烂尾楼修建完工,达到交付标准,至少可以让业主住进去再说。而根据有关部门的回复,一家银行未将其发放的按揭贷款直接划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另一家银行则将资金转入他行账户。

买房时有关部门发的五证都齐全,业主房贷按时还款,怎么到最后,房子烂尾了,哪怕是修好后还不一定属于业主的。为什么这些责任都由业主来承担?银行可能发现情况不对,为了止损采取违法措施,他们不应该把钱退出来吗?然后把这笔钱用好盘活楼盘。业主的利益,不能被强势的“各个方面”碾压。

300名业主逼不得已住进烂尾楼,用太阳灯照明,提水上下楼,也引起了网友的议论。有网友就说,最,浙江嘉兴一家开发商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法向业主交付房屋,一位业主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他们建议这家楼盘业主去法院提起诉讼。

但这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嘉兴的这位业主,承担了前期的首付和银行还款的损失,房子修好后也与他无关了,他的行为只是为了防止损失扩大。而西安这些业主,11年前买房的价格比现在低很多,而且房子离完工并不远。两者情况完全不同,如果照章办理且成功,他们再买房子的机会几乎就没有了,而且还要承担前期的巨额损失。

从新闻里看,当地相关部门也曾协调,中间也曾复工过,只是说情形很复杂。但不论如何重组,“各个方面”玩什么样的游戏,当地政府应该积极切入,不能让他们拿业主的利益作交换,这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