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中,郑州公安坚守疫情防控一线

2022-01-12 10:04:03    来源:法治日报

原标题:风雪中,郑州公安坚守疫情防控一线

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

“新增加1例,这说明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好转。”1月11日早上,天寒地冻,在河南省郑州市汝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航海西路派出所教导员石林从兜里掏出警务通手机,用冻得僵硬的手指点开屏幕,看到中原区最新的确诊病例数字后说。

航海西路派出所是中原分局辖区面积最大的派出所,从1月4日启动一级勤务模式以来,石林与全所民警不仅要处理正常的接处警工作,还要轮流负责两个封控区出入口的把控工作。

截至1月10日24时,郑州市累计报告本轮本土确诊病例103例,中原区27例,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分类管理,分别落实足不出户、足不出区和有条件流动等管理措施。

像中原区这样的疫情防控模式已在全市公安机关铺开。

迅速进入紧急状态

建一道疫情防控线

1月4日13时许,阴沉的天空飘起雪花。中原分局机关民警郭建岭站在窗口望着越飘越大的雪,心想:“瑞雪兆丰年!今晚可以带着孩子在雪地里走走,看看夜幕下的雪景。”

突然,郭建岭的警务通手机上收到一条指令:“辖区出现确诊病例,全体民警待命!”他看后心里一惊,“疫情又反弹了”。

而此时,作为中原分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政委孔安正在布置辖区疫情防控的安保工作。

“结合以往的疫情防控安保经验,我们分局早已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孔安说。

按照“常急兼备”的总要求,中原分局立足公安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指挥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实行“专班专人、专管专责”常态化工作模式,疫情发生时要在2个小时内完成常态化和紧急状态转换。

“分局全体民辅警迅速响应,到达指定位置,与疫情赛跑,全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维护社会秩序。”让孔安没想到的是,从发出指令到进入紧急状态仅用了1个小时。

孔安介绍说,分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一办六专班”,具体负责指令发布、数据核查、社会面管控、舆情管控、督导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形成实战化防控体系。

郭建岭接到指令后,迅速到达管控区卡点,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起拉起警戒线,主动向管控区居民解释“足不出区”等相关政策。

“10分钟内到岗!”中原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崔济华接到指令后,放下手头的工作,带领一名辅警迅速赶到执勤卡点,任务是确保所有行人车辆只进不出。到达卡点以后,崔济华等民辅警迅速按照应急预案,设置隔离防控区域。

1个小时之内,民警从接到指令出发到全部抵达指定地点,建起一道疫情防控线。

多与群众沟通交流

硬性政策充满温情

“面对突然暴发的疫情,管控区域的市民很难适应形势的变化,有些怨气也很正常。我们要让硬性政策规定充满温情。”石林说。

“我要去单位工作”“我家里有病人,需要外出买药”“我家没菜了”……居民们五花八门的要求合理又急切。反馈到派出所后,石林告诉民警:“要耐心给群众讲政策规定,让他们理解。对有困难的群众,我们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共同解决,宁愿我们多跑腿,也不能与群众发生口角。”

与石林一样,中原分局所有在疫情防控卡点的民警都认真研读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多与群众沟通交流,避免与群众发生正面冲突,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

“您好!我是中原分局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几个问题需要向您了解一下。”因辖区确诊病例增多,流调任务变得越来越重。中原分局政治处副主任李太浩每天至少要流调上百人,打数百个电话,一天下来,嗓子又痛又痒。

“大多数被流调人员都比较配合,尽管有个别人不配合,还说一些难听话,但我们不会发火,而是一遍遍解释流调的重要性。时间紧,任务重,早一秒将情况核实清楚,就少一分疫情传播的风险,我们的工作就是与时间赛跑。”李太浩说,“流调是疫情控制的关键,对追踪传染源的活动轨迹,评估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划定风险区域,防止疫情蔓延扩散起到决定性作用。”

“疫情当前,考验的是决心,比拼的是效率。”孔安感慨道,政策是刚性的,但能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一线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机械性执法会适得其反,而温情执法,既体现出为民情怀,又顺利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执勤民警普法宣传

帮助群众了解法规

“我理解大家急切的心情。这是我们做的22种涉疫情违法违规行为及后果宣传页,大家可以看看。”1月11日,绿东村派出所副所长皇甫深斌用电喇叭对管控区的居民进行通知,“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1月5日至11日,郑州完成了六轮全员核酸检测。每天一次的全员核酸检测,对郑州来说还是第一次。而皇甫深斌所在的派出所辖区有3例确诊病例,分布在3个封控区内,居民们难免有急躁情绪。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皇甫深斌手中宣传页上提到的内容都是疫情期间常见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有些群众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要是意识不到危害性。我们通过普法宣传,能够有效增强群众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皇甫深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