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滥用竞业限制让普通员工很苦恼

2022-01-10 07:22:35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竞业限制,如何平衡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①】

保安、厨师、剪发师、酒水推销员、清洁工等曾被竞业限制,还有企业要求全员签竞业协议(引题)

一些企业滥用竞业限制让普通员工很苦恼(主题)

专家建议,应完善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明确判断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的客观标准(副题)

开栏的话

近年来,有关竞业限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劳动者跳槽、离职带走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进而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案件时有发生,而用人单位为保护商业秘密,滥用竞业限制制度对劳动者进行限制的情况也并不鲜见。

为此,从今天起,本报就竞业限制引发的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系列报道,并采访专家就竞业限制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以期引导用人单位合理使用竞业限制制度,防止任意扩大主体范围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同时,引导劳动者诚实守信、合理选择自己的工作岗位,避免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损害企业的合法利益。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杨召奎)竞业限制是一种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措施,但它也会限制人才的流动,因此法律限制了竞业限制的群体范围。但《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保安、厨师、剪发师、酒水推销员、清洁工等都曾被竞业限制,还有的企业甚至要求全员签订竞业协议,这让普通员工很苦恼。

2021年底,河南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女主播小丽(化名)离职后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为由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定,小丽作为普通员工,并不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主体,最终认定她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她不产生法律效力。

2020年8月,江苏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竞业限制纠纷案件,一企业与包括清洁卫生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包括竞业限制条款。由于任意扩大竞业限制中的劳动者范围,该条款被法院认定无效。

普通员工被竞业限制的情况还有很多。此前,有媒体报道,保安、厨师、剪发师、酒水推销员都曾被竞业限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对记者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目前竞业限制领域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竞业限制群体的扩大化,一些不该竞业限制的员工被竞业限制了。在实践中,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根据职位来判断,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往往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来确定。据此,一些企业要求所有员工都签保密协议,进而签订竞业协议。

“企业这么做的目的,一是减少人才流动,增加员工稳定性;二是在员工离职时,增加与员工协商离职条件的筹码;三是避免员工离职带走自己的客户或者给竞争对手带去竞争优势;四是避免员工自主创业抢了自己的生意。”沈建峰说,企业不能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过度限制劳动者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梁枫指出,当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竞业限制的规定不够细致,这为一些企业随意扩大竞业限制范围留了空子。另外,企业滥用竞业限制的成本很低且没有惩戒措施,这使得一些企业敢于扩大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

“竞业限制可以有,但不能扩大到普通劳动者。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明确判断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的客观标准,避免企业随意扩大竞业限制人员范围。”沈建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