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9 07:48:3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原标题:浙江发布合同示范文本引导破解医院陪护服务难点(引题)
厘清主体间法律关系 引入责任保险条款(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邹倜然)住院患者的陪护服务需求日益增多,医院陪护服务市场仍存在因合同不正规、护工公司与护工之间责任不清、出现纠纷申诉无门等不规范现象。为尽快理顺医院陪护服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生效实施。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引导破解医院陪护服务行业当前的难点痛点。
据了解,《示范文本》明确了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的两种类型,厘清了主体间法律关系。示范文本中分别制定了三方居间合同和双方合同,三方居间合同明确了护工公司、护工、患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合同则明确了护工公司与患者之间的服务法律关系。此举将引导患者慎重合理地选择服务提供方,有效减少患者和护工之间的服务纠纷。
《示范文本》还规范了医院陪护服务涉及主体的权利义务。明确护工公司或居间方的义务责任,三方居间合同明确,有过错的居间方应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责任。明确护工的休息时间、加班工资、服务内容、免责条款等,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进而提高陪护质量。同时充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在合同类型上患者或家属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三方合同或双方合同,在服务模式上可根据患者病情采用一对二、一对多等其他服务模式。
此外,《示范文本》引入了责任保险或第三方责任保险条款,双方合同要求护工公司主动担当购买责任保险,三方居间合同要求居间方主动与患护两方共同协商责任保险或第三方责任保险购买事宜,有效分担、降低医院陪护服务期间发生的陪护人员和被陪护对象人身伤害等方面的赔偿责任风险。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医院陪护服务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协同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全面推行使用《示范文本》,进一步探索实施医院陪护服务合同格式条款非法定备案的自愿公示,建立社会共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