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6:10:41 来源:千龙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8月30日发布消息《我区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医保局于2021年8月24日出台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100号),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通知》明确,自今年5月31日起,全区各地要按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同时还要求要做好三孩新生婴儿的落地参保和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保障的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生育保险制度,并主动做好正向宣传,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7月发出通知:要深入评估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记者注意到,近期有众多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各级领导留言询问三孩生育报销问题。多个省份已经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8月12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8月19日,安徽省发布《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期也印发了《关于生育保险支持三孩政策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将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天津医保局此前也发文,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在三孩生育政策落实方面,一些省份已从其他领域推进落实。例如,关于开放三孩生育登记工作,江西省先行一步。
记者注意到,江西省卫健委8月17日下午在官网发布了《江西省开放三孩生育登记》: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行三孩生育登记的通知》,从8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