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14:46:08 来源:工人日报
有的托管公司高价从房东手中收到房子月付租金,低价租给房客却收1年租金,然后卷款“跑路”;有的托管公司实则为装修公司的外壳,更多的是为了赚取装修费用。房屋托管公司“跑路”等违约现象引起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引发社会关注。
手里有空房,寻找租客未免有些麻烦,若是有人代劳,省心又省力。但世事难料!好事背后,竟暗藏陷阱。
近年来,一些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不满足获取中介费,而是以“承租人”或“出租人”的身份,收房再出租,赚取租金差价。中介公司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一方,因“跑路”等违约现象引发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近期,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中心接到不下6起有关房屋托管纠纷的投诉。《工人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500名房东被坑
今年5月,昆明市民姚先生在58同城上发布了昆明市西山区春苑小区一套95平方米住宅招租的信息。随后,一个自称是重庆一城一家房屋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58同城上登记的电话找到了他。
“我本来是以1500元每月对外招租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我高价租出去,但房租只能月付,而且有45天房屋空置期,如果配齐全套家电,还会将房租从1500元提升至2000元对外进行招租,我看条件还可以,就答应将房子交由他们托管。”姚先生说。
合同签了,房子也交给这家公司了,姚先生拿到了押金和第1个月的房租,等到该收取第2个月的租金时,这家公司老板却卷款跑了。
后来,姚先生私下找租客了解到,他的房子居然是以每个月1200元租给租客的,根本不是当初说的2000元。而且,公司向租客一次性收取了1年的房租以及1个月押金。
“高收低抛,这不是明显在设套么!我去派出所报案才知道,跟我一样被坑的房东在昆明就有500多人。”姚先生说。
不仅是房东,通过托管公司租房的租客,更是焦心。市民周小姐说,去年年底通过一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租了1套房子,月租1300元。周小姐一次性向托管公司交纳了半年的租金、押金及服务费。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才入住一段时间,麻烦就来了。托管公司突然跑路了,而真正的房东并没有收到这笔租金。如今,房东想收回房屋,自己交了房租却面临被逼搬走的处境。
托管公司内藏陷阱
对于普通租客来说,房屋托管公司能提供充足的房源、相对实惠的价格、标准化的居住条件。对房东来说,将房屋交给托管公司,好处就在于方便、省心,“躺着收租”看起来确实很美。然而,去年以来,网络上关于房屋托管公司跑路、失联的消息不绝。
“正常情况下,托管公司从房东手上以低于市场价收房子,提价后,对外出租。一方面可以赚取差价,一方面可以赚取佣金,本是无可厚非的正常生意。”昆明新亚地产销售副总章先生透露,但是市场中却存在乱象。一些托管公司存心骗钱,直接高价从房东手中收到房子,然后低价租给房客,但是要求房客一次性付清1年租金,实际给房东只付了1个月租金。最后,到一定程度,就卷款跑路。还有一些托管公司,全额收到客户1年的租金。手中有钱后就在外面收更多房子,但是因为市场行情不好,房屋出租率不高,最后就直接跑路。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费林则告诉记者,有的托管公司实则为装修公司的外壳,更多的是为了赚取装修费。虽然会进行一段时间的托管服务,但经营不久就会面临房屋租不出去的情况。如果房屋运营并不好,托管公司就可能不支付租金给房东,造成的影响只能是房东自己提出解除合同。而根据霸王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他们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我们之前接到一起投诉,房东在与托管公司签订合同时也十分小心,去实地办公场地进行签约,但最后公司还是失联了。经查证,发现签约场地所有办公用品都是按月租来的,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
谨慎选择房屋托管
云南新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宋锡安表示,房东和租客选择住房租赁企业之前,首先要了解该企业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以及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其次,要警惕不正常租金的诱惑。租客不要受过低租金或租金打折的诱惑,在租房之前,要了解并比较周边或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对明显低于市场租金出租的房屋信息和房屋出租行为不要轻信,以防落入圈套而上当受骗。
有业内人士认为,租赁双方催生了巨大的市场,中介和托管公司应运而生,服务本身没有问题。如何避免“跑路”事件发生,还需要市场、金融等方面的监管出手。当下,房东和租客都要擦亮眼睛,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