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11:14:27 来源:检察日报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近日,由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岑某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蚂蚁搬家”方式盗窃4.23吨锡锭一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岑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岑某系南康区某科技公司精炼车间的一名普通工人,平时主要负责车间5个常用锅的点火和温度控制工作。岑某一直觉得自己工作量大,薪水太低,曾多次提出加薪要求。公司却认为熔炼虽然属于高温作业,但是点火和温控工作安排了两班轮流负责,岑某的工作并不繁忙,所以未答应其加薪的要求。
为此,岑某内心感到不平衡,认为自己付出的劳动与收入不成正比。于是,岑某便动起了歪心思,想着从车间里偷一些锡锭带出去卖钱赚外快。但锡锭目标太大,车间人员较多,正常时间带出厂区很容易被察觉。于是岑某想到一个主意,在每天交接班的间隙,将从车间偷来的锡锭放在自己腰间用皮带加以固定,然后用衣服进行遮挡,等到下班后再带离厂区,藏匿至自己住处。
2018年9月,精炼车间经理接到员工举报称车间内有人偷东西,便组织人员在公司门口进行检查,此时,刚好换班回家的岑某被当场抓获。面对公司负责人的质问,岑某一声不吭,该公司只好报警处理。
经民警询问,岑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盗窃车间锡锭的事实。同时,民警还在岑某的出租屋内搜出了大量锡锭。截至案发,岑某共盗窃锡锭4.23吨,涉案金额达50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蚂蚁搬家”式盗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每次盗窃的物品少或者金额小,不容易引起被害人注意。这种作案方式持续性长,多为熟人或单位内部人所为。为防范出现此类情况,企业及个体户应该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及时清货对货,同时应当着重建立仓库等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网,定期开展检查。(通讯员 黄昭才 林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