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11:42:54 来源:检察日报
“保人民的‘钱袋子’,特别是‘养老钱’,为合法金融投资‘扫雷’,检察院‘砺剑’行动干得漂亮!”7月初,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审议滨湖区检察院“砺剑”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发与会人员关注
报告中,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起了与会人员注意。2014年起,陈金锚、林友东等人在网络上建立P2P借贷投资平台,以高达20%的年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网民投资1.39亿元,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800多名投资人遭受9000余万元的严重损失。案发后,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主犯在逃、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大,主要“投资者”又多是中老年人,案情极为复杂,需一一核对查明取证,加之与支付平台取证合作机制尚为欠缺,办理难度非常大。
滨湖区检察院坚持提前介入把好“第一道关口”,加强检警联动,通过与公安会签《关于经侦案件办理联席会议纪要》,确立补充侦查期间引导侦查、第三方审计辅助办案等五项机制,对重大复杂经济案件,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督促侦查机关有效固定证据,协助分析侦查方向,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2019年4月19日,经该院提起公诉,追捕归案的主犯陈金锚、李仲飞、叶锋等3人被滨湖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利群介绍,遇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该院积极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抽调专业能力强、类案办理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化办案小组,加强内部联动,集中力量攻坚。在办理梁瑞财、常展跃等人跨省发展网络、以暴力手段组织传销一案中,以办案小组为核心,13名干警连续作战,在7天之内批准逮捕了54名犯罪嫌疑人。
追问检察长如何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有的与会人员在审议时指出,对受害人而言,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希望的恐怕是如何追回“救命钱”、减少损失,检察机关是怎么做的呢?
陈利群补充道,对受害人最关心的损失挽回问题,该院持续督促公安机关及时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积极联系评估部门对涉案资产进行评估核算、拍卖变现,实现资金“回笼”,将老百姓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该院办理朱筠等人利用“文化艺术交易所”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通过调查涉案人员银行、证券账户并冻结涉案款,成功为46名受害人悉数追回500余万元。
有的与会人员疑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容易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检察院是如何通过履行职责维护稳定的?
“砺剑”行动具体负责人、该院副检察长丁宏伟告诉大家,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猎取的是群众的“血汗钱”“救命钱”,往往导致投资人倾家荡产,诱发不稳定因素。为此,检察机关找准妥善处置群访的“金点子”,出台《涉众型案件群体访处置办法》,落实办案风险预警机制,分析研判越级信访可能性,2016年以来该院妥善处置集体来访30件714人。同时,加强释法说理,耐心解释刑事诉讼办案程序和证据要求,疏导被害人情绪,解开被害人由于对法律认知存在误区造成的心结。
寄语检察院斩断伸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
亡羊需补牢,未雨宜绸缪。与会人员注意到,该院在惩处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典型案例,研究经济、金融风险领域管理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前研判潜藏的法律风险,向政府或相关经济、金融管理机构发出了针对性检察建议、专题调研和研判分析报告8份,提出加强行业治理建议34条,推动并完善行业监管。
同时,坚持以案说法,加强法治宣传,还根据投资人年龄、职业等趋势化特点,邀请社区群众、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特定人群,通过旁听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庭审等直观方式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听完汇报,与会人员深入交流探讨,对检察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滨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新宇指出,近年人民群众财富增长投资需求旺盛,但投资渠道狭窄,理财知识缺乏,致部分群众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备受各界关注,加大打击力度是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手段,检察院要加强与相关司法、执法部门的协作,增强打击合力,坚决斩断伸向人民群众“钱袋子”的“黑手”,确保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郭筱琦 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