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年旧案被最高法指令再审

2018-02-02 11:46:39    来源:新京报

案发13年后,时年16岁的山东中学生张志超涉奸杀同学一案有新进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已指令对这一案件再审。

今日(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山东张志超一案的再审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原审被告人王广超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最高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张志超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被指控在16岁这一年,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

山东临沂中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也即尸体被发现前一个月,张志超在临沭二中教学楼一洗刷间内遇到被害女生,见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其脖子上,在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其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

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张志超及其母一直坚持申诉。

今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逊证实,张志超一案目前已有最高法指令再审。(记者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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