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污染 露骨内容引娃娃模仿

2018-01-22 11:50:57    来源:四川在线

流产、男科……电梯广告太露骨 娃娃模仿家长好尴尬

露骨广告属于广告污染,物业公司在和广告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征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否则不符合广告进入小区的程序。小区电梯轿厢内的广告,主要面对小区住户,发布者应该考虑到他们的感受,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的接受程度。”

流产、整容、男科……近日,南京某小区一女业主到物业投诉,她认为小区电梯里的广告太露骨,不利于孩子成长。对此,有业主认为街头有不少类似广告,出现在小区电梯里也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也有不少业主认为过于暴露的画面的确影响不好。那么,成都的小区电梯内是否有过于露骨的广告?小区业主对于此事是如何看待?电梯广告是否应该受到限制?天府早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走访

各种整容广告 电梯内随处可见

“妈妈,为什么减肥又丰胸,不用问老公?”近日,在成都某小区电梯内,今年7岁的王瑶指着电梯里挂着的广告牌问其母亲。面对孩子的疑问,杨女士一时变得哑口无言。近年来,电梯内的广告位成了各大“特色”医院争抢的地盘,电梯厢已然成了广告亭。各种特色的医院广告内容不同,广告词却一样露骨。

近日,天府早报记者走访了桂王桥、草市街、建设路附近的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内的电梯厢内,挂着4个平面广告牌和两个电子广告牌。不到3平方米的空间,10余个广告,楼盘、整形、贷款、各类产品“应有尽有”。两个电子广告牌上,轮流播放着丰胸、开眼角、贷款等广告。

对于刚放学的学生而言,电子广告牌里的内容,随口就能说出来。“想要混血芭比眼,新年红人征集令,整形满一万送一万,学生可分期贷款。”背着书包的群群跟着广告词一直念到电梯开门。

“一个整容医院的广告,非要弄得那么露骨,小孩子看到多不好。”杨女士说,坐电梯从1楼到14楼,将近1分钟的时间,这个广告一直在播,每天小孩上学放学坐电梯,不知不觉就跟着模仿了。记者观察发现,下班时间一些买菜回家的业主正在等电梯,走进电梯各自按了楼层过后,电梯内陷入了沉默,大家都在看电子广告屏幕。对于业主而言,乘电梯有些无聊,只能看看电梯里动态的电视广告。

家长

有些广告很露骨 娃娃不知意思爱模仿

“每天一出门,就是各种丰胸、人流的广告,真的很烦人!”家住桂王桥北街一小区住户张女士抱怨道,这些广告词特别容易让人想歪,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怕对他们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这栋有初中生、高中生,上面写着寒假期间学生打折。”张女士说,小区里就有娃娃因为看到寒假打折的活动,喊着让她妈带她去割双眼皮,做欧式眼睛。

对此,住同一小区的邓先生也有同样的顾虑:“小区里放些商业广告我其实也不反对,但有些语言还是要注意一点。小娃娃都喜欢模仿,如果非要用这样露骨的语言,最好换个场合。”这样的广告同时也出现在建设路、九里提附近的一些小区。“小孩不知道啥意思,就随便说,模仿到被别个听到,会认为我们家教有问题。”建设路一小区住户表示,广告虽然吸引眼球,但是不能以露骨为主。“小区里老人和孩子居多,平时看到这些影响不好。”

在天府大道某小区内,也有其他“雷人”广告“入侵”,其中,也不乏更为露骨的内容:一则整容广告上,两名女性衣着暴露,裙子半掀起;另外一则男士养生馆广告中,一男一女动作亲密……不少家长为了避免孩子看到这些露骨内容,都会选择在电梯内跟孩子聊天,或给孩子玩手机来分散注意力。

物管

内容一般不审核 广告商定期更换

“小区里可以放这些广告吗?究竟谁来管?”家住桂王桥北街的张女士,带着疑问找了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王庆平透露,这些广告牌是很早之前就装上了,大概一个月到两个月替换一次。“我们并没有注意其中的内容,广告公司拿过来的时候就设定好了,一般没有审核,我们改不了。”王庆平说,广告公司是和物业签了合同,里面内容不能有虚假或低俗的内容。

对于广告内容打“擦边球”的问题,王庆平表示没有办法处理。毕竟广告内容没有明确表明低俗的内容。“公司人事部与广告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后,由广告公司按季度进行投放的,我们只负责挂的时间,其他方面不属于我们负责。”王庆平认为,业主如果认为广告内容过于露骨或者低俗,可以联系相关部门。对于以后广告刊登问题,王庆平表示今后会充分考虑业主的感受,对电梯广告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以后将核查广告公司的广告牌,若确实影响到业主,将让广告公司撤下。”不过王庆平提醒业主,如果业主觉得广告内容露骨可以向物业反映,不要在自己动手破坏。“在电梯内张贴是签有合同的,不能说撕就撕,否则广告公司会找上门,物业也很难办。”

律师

电梯广告监管存在空白

小区电梯厢广告露骨是否违规?对此,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周冬平律师认为,“露骨广告属于广告污染,物业公司在和广告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征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否则不符合广告进入小区的程序。”周冬平表示,小区电梯轿厢内的广告,主要面对小区住户,发布者应该考虑到他们的感受,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的接受程度。“电梯属于小区公用设备,是否放广告以及广告的内容,都应该征求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对于业主张女士反映的广告宣传语,周东平律师认为,内容确实有些不当,有打“擦边球”的意思,利用一些带有暗示性的文字来吸引眼球。但是,周东平透露,由于目前《广告法》并未对电梯广告进行单独的规定,所以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对此物管方应起到足够的监管作用,遵循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维护好小区的良好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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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很“脸红”业主砸碎显示屏

2017年12月1日,杭州一小区的居民反映,他家楼下电梯边上的显示屏播放很多不雅的广告,他觉得让孩子老人看到了,影响不太好。据了解,业主所说的不雅广告是一则避孕套广告,因为产品的关系,广告中有一些比较暧昧的画面。小区业委会的邱先生说,他们收到过一名匿名业主的投诉,而且据业主自己说,他后来把液晶屏砸了。记者找到了邱先生说的这块显示屏,确实是被砸坏了。 (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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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市市政委、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和房管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此举在全国属首例。《通知》规定:虚假、低俗广告一律不准进小区,今后在小区电梯等地方设置广告时,必须由物管、业委会等向所在地街道上报方案,并将广告内容交工商部门审批,审批合格才能发布。

■天府早报记者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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