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4 17:00:44 来源:南京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近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以下激励保障政策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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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任务
科学统筹做好医务人员调度安排,结合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提前储备好后备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对于发热门诊、急诊等重点岗位,要配足医务人员并根据诊疗量及时调整。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及时救治的同时,合理安排预约诊疗、互联网+医疗服务、择期手术、普通诊疗等,减轻线下接诊压力。要充实基层医疗服务力量,动员、鼓励、吸引退休医务人员在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的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诊疗中发挥作用。
积极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条件
针对当前医务人员任务艰巨繁重的实际,完善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等场所设施,妥善安排人员休息、就餐等后勤服务,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宿舍等住所供其使用。
努力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科学调配医疗资源,加强医用防护物资储备,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充足、质量优良。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优先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医疗救治需求。对医务人员发放抗疫礼包(抗原试剂盒、N95 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退烧药品等)。做好医院内部防控,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各项措施。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范化解医疗纠纷,依法从重从快处置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的行为。
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重点关注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或缓冲病房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县域下沉以及医联体(医共体)二、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
增核一次性绩效工资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公益目标完成好、承担任务重、风险程度高、考核优秀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次年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3号)及我省相应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对上述三项待遇的发放,要完善内部考核记实,严格根据医务人员实际参与防控救治工作的时间长短、风险程度、任务轻重等因素,拉开档次发放,切实体现优绩优酬,严禁简单按照职务高低发放或“大锅饭”平均发放,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把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和相关待遇保障真正落实到位。
落实职业发展倾斜政策
在科研立项、进修培训、人才评价等工作中,向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重要内容,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 号)等文件精神,为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在一定条件下转编、定向招聘开辟绿色通道,并做好事业编制保障。
做好工伤认定和保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 号)认定为工伤的医务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感染预防控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全员培训。密切关注医务人员身体状况、感染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或居家治疗。关注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医务人员,保持队伍持续战斗力。疫情结束后,为参加疫情处置的医务人员安排带薪休假,增加的带薪休假天数不含公休、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可在两个年度内使用;对所有编外人员,为其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南京市景区免费向全市医务人员不限次免费开放 3 年,且可携 1-2 名亲属享受免费。
帮助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统筹各方面力量,健全医务人员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主动做好医务人员家庭联系对接,动态掌握情况,针对医务人员子女、老人照护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建立常态帮扶协调机制,对无人照看的未成年子女、高龄老人,根据需要由社区和学校安排托管照顾和送教服务。对本系统双职工家庭,尽可能在统筹排班等方面给予关心,排解后顾之忧。
加强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积极发掘有担当、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及集体,按规定开展及时性奖励和表扬工作。
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挖掘、广泛宣传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展示医务人员的责任担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如上级有新的相关政策规定,相应对照执行。
内容来源 |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