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3 07:46:28 来源:魅力城市网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比如说,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的,如今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即仅在重点区域禁止。
现在的城市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没有人味儿。我刚进城的时候,那时候还没有什么文明城市的要求,路边摊随处可见,可能不规范也不文明,甚至可能有点扰民,但你就感觉这是人待的地方,因为有烟火气。特别支持路边摊文化,想想小时候,路边摊、夜市多有意思啊!也没觉得以前影响市容市貌,反而方便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