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3 10:05:55 来源:杭州网
浙江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例,均在宁波
据健康浙江今日通报,1月2日0-24时,浙江新增确诊病例10例,其中宁波市9例、境外输入1例(南苏丹输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西班牙输入3例,澳大利亚输入1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35例(境外输入病例307例)。
宁波北仑开展第三轮大规模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经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北仑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第三轮大规模核酸检测。
现场采样时间
2022年1月3日7时—11时。
采样检测对象
迎宾路、进港西路以南,329国道以北,岩河以东,创业路第二通道以西范围内所有人员。
关于北仑全区部分医疗机构停诊的通知
当前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1月3日起全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除外)、诊所、门诊部立即停诊,医院的健康体检业务(健康证办理除外)实行停诊,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3日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临时调整医保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经报请宁波市医保局同意,北仑区医保局及时出台北仑区封控期间医保临时调整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
宁波市参保人员在北仑区域内居住的,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或临时隔离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临时取消相关备案。
二、落实慢性病长处方配药
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应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和出院带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其中,对需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最多放宽至3个月(含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
三、开展“云配药”服务
参保人员可通过宁波云医院平台诊疗并开具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不含发热、止咳药品)处方,由云医院提供配送服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云医院提供报销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后台直接予以报销,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四、异地居住备案与撤销
参保人员因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等原因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长住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在本市就医相同,备案生效时间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参保人员回宁波后,可通过浙江省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撤销手续。
五、省外就医自主备案
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外需要临时就医的,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省外转诊自主备案。办理自主备案后,在当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可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六、医疗费零星报销网上办
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根据就诊类型不同,分别搜索“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上传发票、病历等相关就医资料,完成零星报销申请。区医保中心通过线上受理,并电话联系参保人员将齐全的报销所需资料原件邮寄至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一楼东大厅,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宁波市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日
北仑区全体经营户告知书
北仑区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针对当前北仑区发现的疫情情况,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区疫情防控办的规定,特向全区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告知如下:
1、严格执行区疫情防控办有关关停的要求。对于《北仑区疫情防控办第2022001号通告》规定的涉及人员密集经营的场所必须暂停经营。全体“小、个、专”党组织要号召全体党员积极落实关停经营举措。
2、积极落实有关个人及家庭防护。一是做好自我健康保护包括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二是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三是非必要不外出;四是不要参加集聚性活动;五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要管好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组从属地管理,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工作,不瞒报、谎报、漏报。
4、鼓励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倡导全区经营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加入疫情防控的队伍,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力量。
疫情防控既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请全区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疫情防控中要自觉自律、积极作为。尤其是各位党员同志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响应区委组织部发出《致全区党员疫情防控倡议书》,迅速行动、共克时艰,为我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仑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2022年1月2日
来源:健康浙江、宁波发布、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