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通知

2021-12-28 16:14:41    来源:周口发布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通知

自12月22日起,我县已连续6日无新增阳性病例,从流调情况和核酸检测结果来看,本轮疫情没有发生扩散和蔓延,总体呈现出向好、向稳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相关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自2021年12月28日0时起,以下部分行业、单位、企业等,在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沈疫情防指办〔2021]53号)、《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沈疫情防指〔2021〕 28号)和《关于做好“双节”期间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沈疫情防指〔2021]29号)的基础上,解除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除尚未解封的封控区,城区所有小区、农村各行政村均要解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布控。

二是城区和乡镇商超全部开放。城区农贸市场有序开放,即日起开放河南蓝天农贸市场、北城三禾农贸市场、东关农贸市场、北城豫东农贸市场,其他农贸市场暂缓开放。

三是城乡餐饮店、宾馆、理发店、浴池、药店、馒头店、奶粉店、面条加工作坊、副食店、蔬菜水果店等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行业可以开放。作为集中隔离点的酒店要全面消杀,符合要求条件后方可开放。冷链食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销售。KTV、足疗店、网吧、影剧院暂缓营业。

四是全县城乡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要恢复运营。

五是县行政服务大厅、银行保险机构和移动、联通、电信、铁塔、邮政、快递物流、大唐呼叫中心等公共服务单位要恢复营业。

六是各新冠疫苗接种点恢复正常工作。

七是除省市县交界处、高速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和尚未解封的封控区,全县其他交通卡点均从通知之日起解封。

八是全县所有企业、所有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阳新高速、“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钢安置区、三里井安置区、商临路安置区等项目要加快推进。

九是全县除范营乡东风小学、周营镇谢营幼儿园及居住在封控区内的所有居家师生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暂不复学之外,其余各级各类学校恢复正常教学活动。

十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慢性病复审信息维护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保障群众如期享受医保待遇。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