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线索最高奖励50万元!山东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2021-12-17 12:04:41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目前,山东省印发实施《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

地下水作为山东省重要的供水水源,平均供水量超过总供水量的40%。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和个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违规开采地下水,带来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含水层枯竭、地面沉降、水质恶化、海(咸)水入侵等一系列问题,导致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发生,危及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2月14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山东省违规取水问题突出,聊城市莘县、冠县215家企业违规私设246眼自备井,德州市111眼地热井无取水许可,菏泽、聊城等地部分企业违规取水约400万立方米。

结合山东省取用地下水现状,《工作方案》确定了三方面的清理整顿范围:一是山东省水利厅已部署开展的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已核查登记的地下水取水井中非法取用地下水的;应纳未纳的非法开采的地下水取水井。二是非法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地下水取水井。三是沿海养殖户私采地下咸水的取水井。

针对上述三类取用地下水井,逐一明确清理整顿任务:一是排查核查登记的地下水取水井情况,结合山东省水利厅已部署的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已纳入核查登记的地下水取水井,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完善问题台账,进一步核实是否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水监测计量,是否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并深入排查应纳未纳的地下水取水井,是否存在非法开采地下水情形。二是排查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情况,全面查清全省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取水井底数,排查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否存在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三是排查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情况,对全省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查清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取水底数,建立清单。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公众可通过多种方式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包括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山东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进行举报。《规定》明确实施奖励的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对违法单位、责任人采取处理,并分10个档次给予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奖励。(总台记者 李秉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