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7 19:36:51 来源:河南日报
禹州市1名密接人员活动轨迹公布
12月5日,接上级推送禹州市密切接触者1人(河北返禹人员),目前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已经排查到的次级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现将其乘坐交通工具及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4日14:40,该密接人员从河北省白洋淀车站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0033号),于22:30到达郑州火车站;在火车站西广场南乘坐顺风车,于00:20时到禹州市滨河路与药城路下车。
11月26日10:00,与亲友一行13人,分乘4辆私家车于11:30左右到苌庄镇于王沟村参加米面宴(该密接人员在室内就餐,共四桌,同时间在户外就餐46桌),就餐时长约2个小时。
11月28日8:00,步行到建设北路菜市场购买豆腐(菜市场西头路南)、葱(菜市场中间路路北)、洋葱(菜市场东头路南超市),购物时长约40分钟。
12月3日19:00左右,骑电车到老一峰购物广场二楼超市,由超市进口进入,在生鲜区、蔬菜区、面点区停留约30分钟左右。
12月4日15:30左右,独自开私家车到鸠山镇赤庄接朋友家人,19:00左右一行4个人到王婆大虾(中央豪庭店)就餐,就餐位置位于店门口西侧第二桌,就餐时间约1个小时。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该密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021年12月6日
新乡两地发现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
据新乡日报消息,2021年12月5日,新乡市红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辉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来的河北省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师某某现为石家庄市1名满洲里输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保定市易县集中隔离,12月6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师某某11月24日至28日在我市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师某某,女,40岁,已接种2针次新冠疫苗。
11月24日,师某某乘坐由保定发往新乡的T252次列车14车厢0059座位,于20:56到达新乡火车站,由其爱人刘某某接站自驾车回家后无外出。
11月25日早上9:11-9:33期间,师某某和爱人刘某某到新乡市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9:50-10:12期间,师某某和爱人刘某某自驾到向阳路和平路交叉口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咨询、打印征信报告;10:40左右自驾回家。14:30左右师某某和爱人刘某某两人各骑电动车去河南师范大学附近的建设银行,15:30左右一起回家后无外出。
11月26日,师某某和爱人刘某某白天一直在家,19:00左右师某某和爱人刘某某去牧野公园散步,未与其他人有近距离接触、也未曾与其他人交流,20:00左右回家。
11月27日,师某某和爱人刘某某全天无外出。
11月28日,早上3:30左右,师某某由爱人刘某某自驾车送到新乡火车站。期间,师某某在候车室候车,4:08乘坐K268车次2号车厢,从新乡站出发,于10:07抵达保定站。
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区疫情指挥部热线:0373-3055321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另据新乡日报消息,2021年12月4日,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沧州市疾控中心协查通报,潘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次密切接触者。
2021年12月6日,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协查通报,刘某某已为确诊病例,潘某某升级为密切接触者,潘某某目前在封丘县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将密切接触者潘某某12月3日至4日在封丘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潘某某,女,30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红星乡兆祥村人,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2021年12月3日23时54分潘某某、于某某驾驶京AHC293驶入大广高速封丘县西服务区。
12月4号06时潘某某和于某某下车去卫生间;9时两人再次前往卫生间,全程佩戴口罩,后返回车中。
13时48分潘某某再次去卫生间,全程佩戴口罩,13时52分返回时,向服务区保安王某某说明情况,两人一同回到车辆附近,王某某向保安队长赵某某汇报。
13时57分,潘某某、于某某与王某某、赵某某在货车旁边交谈,四人均佩戴有口罩。
15时03分潘某某、于某某被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有疑问可拨打封丘县疫情指挥部热线:7092063
相关链接:河南一地发现两例境外输入阳性,乘坐这趟列车的人立即报备
12月6日,漯河市舞阳县两名境外返漯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判定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胡某某,男,49岁,11月20日自塞尔维亚乘机在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当日转运至上海市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4日解除隔离,当日22:12由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于12月5日11:52抵达漯河火车站。按照漯河市境外返漯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在车站闭环转运至舞阳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6日,在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判定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已转运至河南省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朱某某,男,47岁,为胡某某同行人员,入境后行动轨迹与胡某某相同。在12月6日的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判定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已转运至河南省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漯河市、舞阳县流调溯源工作专班迅速按照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涉及外地市人员已按照要求发送协查函。
经流行病学调查,上述两名人员购票座位在1车厢,但途中先后出入过2、3、5车厢。
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
请乘坐12月4日上海至漯河K1048次列车(上海始发12月4日22:12,终点到达漯河站12月5日11:52),在漯河下车的乘客,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现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在沿途其他城市下车的乘客,也要向本人现居住地疫情防控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市居民应主动做到非必要不出市,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一米线,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有不适请科学就医。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漯河市、各县区(功能区)咨询电话
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3132963
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163955
源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6986835、2390001
源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96596
郾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3288277
郾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172289
召陵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639087
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06019
舞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7158788、7139880
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135128
临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8899656
临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656918
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5757977、3221118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3195081
西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905001
来源:整理自禹州市卫健委、新乡日报、漯河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