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疾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未全程接种疫苗不得上岗

2021-11-21 06:02:54    来源:北京疾控中心

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

一、涉及快递和外卖配送服务的企业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员工核酸检测。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信息登记。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不可带病上岗。

三、企业应按相关规定组织所有员工进行全程新冠疫苗的接种,做到未全程接种者不得上岗。

四、企业应配备充足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剂等必要防控物资,并对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口罩、手套的正确佩戴和及时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企业和员工应及时了解配送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快递和外卖人员到上述区域配送时应严格个人防护措施,做到完全无接触式配送。

六、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非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七、企业应实时掌握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轨迹、接触人员等活动信息,通过骑手端APP或车辆定位系统与其保持实时同步,一旦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调取信息进行回溯排查。

八、餐箱、车辆、工作服、手机等相关物品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措施参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九、在收取快递后和集中分拣环节,由快递公司对快递表面可以采用六面擦拭消毒或对外包装进行喷雾消毒等,保持物品的清洁,尤其是避免物品被人员呼吸道分泌物污染表面。

十、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可采取将物品放至小区内快递柜、单元楼内存放点或居民家门口等方式,实行无接触配送。

十一、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在外出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十二、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应注意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没有洗手条件时,可使用免洗速干手消毒剂。

十三、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十四、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在等候取餐取货时,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五、当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后,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应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