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3 10:29:42 来源:香河县疾控中心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1月2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朱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10月30日17时3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朱某某由北京自驾车返回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
10月31日12时40分左右,密切接触者朱某某与妻子、儿子、女儿驾车由香河家中前往蒋辛屯镇哈洛小镇公园游玩,13时左右抵达,15时左右前往哈洛小镇门口麦当劳购买食品(大约五分钟),随后返回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
密切接触者朱某某与妻子、儿子、女儿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朱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16-8330318(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