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校外教学点今年起年检年报

2020-06-18 14:17:55    来源:郑州日报

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提升办学质量,省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加强对相关校外教学点的备案管理、实地考察,重点监管其办学条件、招生宣传、经费收支等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起开始实行年检年报制度,严禁以校外教学点自查、报送文字材料等代替教育行政部门实地检查指导,对不参加年检的站点视为自动撤销。

严格把控“三关”

如何确保“没有围墙的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提出,要严格把控“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

严把“入口关”。合理确定各高校招生规模,严格审查学生前置学历,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

严把“过程关”。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外教学点转移专业和课程设置、考试命题和评阅、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等办学职责和权利。严格学习过程考核,不得组织“毕业清考”,合理设定考试考查标准,严肃处理各类考试作弊行为。

严把“出口关”。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严查论文(设计)的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切实提高成人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

实行年检年报制度

校外教学点自检、主办高校普检、各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抽检、省教育厅复检审核、公布年检结果……自2020年开始,我省将实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年报制度,对不参加年检的站点视为自动撤销。当年新设尚未开始招生的校外教学点也要实行零报。

须参加年检年报的函授站包括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的函授站和我省高校在省内、外设置的函授站(含直属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包括郑州大学在省内、外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和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的校外学习中心。其中,抽检要重点检查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潜在风险隐患多的校外教学点,以及省外高校校外教学点和开设医学类、艺术类、外国语言类专业的校外教学点,重点查处取缔没有备案的教学点。要确保3年内普遍抽检一遍,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教学点被抽检不少于两次。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暂不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省教育厅将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合格的,可以继续合作办学;暂不合格的,要针对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设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