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0 17:08:12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劳动者权益小课堂 | 下班后必须参加“应酬”,这样的加班要求你遇到过吗?
讲法律知识,解劳动者心忧。这里是劳动者权益小课堂。本周,一则#女子拒绝拒绝下班后应酬被辞退#的新闻事件,引发大家的关注,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2月14日,重庆的刘女士入职一家公司,成为行政人事专员,主要工作是处理一些日常的行政和人事事务,还包括一些日常的接待工作。2月28日下午,公司负责人要求刘女士下班后一起去宴请客户。刘女士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包括下班以后还要去宴请接待客户,因此拒绝了这一要求。
没想到,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辞退了她。刘女士拒绝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表格上签字。目前,刘女士已经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
那么,下班后宴请、应酬客户是否属于合理的加班工作安排?员工有权拒绝吗?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劳动者如何才能有效保存证据并正确维权?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专委会主任石小峰律师: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与员工协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当然,在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公司单方安排加班。
宴请客户、应酬并不属于上述紧急事件。员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应保留好公司要求加班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或谈话录音等。对于单位的违法加班或者其他侵害权益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看完上面这个案例,有关企业奇葩“家规”的众多新闻不禁又浮现在眼前。员工服从工作安排是企业自主管理权的重要体现,然而服从什么样的工作安排,可不是企业可以随意规定的。想要为企业发展添活力,就要规规矩矩在法律框架内用人、管人。这样的企业才能吸引更多人才,才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你所在的企业是这样的吗?
监制 宋澎 兰海燕
策划 张伟杰
记者 周倩
主持 付子晴
制作 雷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