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6 15:08:1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扯着国家政策支持的大旗,戴着慈善的光环,从事不法行为;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资产,导致警方无法追回巨额赃款,不法分子即使被抓,出狱后仍掌握巨额财富;用云存储设备藏匿信息,警方或需付费数百万元,数年时间才能得到证据;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绕开相关部门监管……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互联网及科技的发展,一些传销活动走上网络,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云存储服务企业、虚拟货币等躲避监管,互联网衍生工具有被传销组织利用藏身的趋势。
假借国家政策之名 吸敛巨额财富挥霍
记者调研发现,一些互联网传销组织往往扯着国家政策支持的大旗,用新名词、时髦语,以创新的名义,包装推介自己,营造出国家支持的假象,从而吸收巨额资金供不法分子奢靡挥霍。
2018年,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破获一起互联网传销案。警方调查发现,北京悦花越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玉龙等利用“悦花越有”网络商城为主要经营平台,以积分返现、推广返利等为名,以拉人头按层级计酬的方式推广,收取星级会员从1190元到11.95万元不等的店铺费。后来,“悦花越有”更名为悦天使,并成立悦天使集团,旗下电商平台也变更为悦平台。
在“悦花越有”的推广宣传中,这个组织向社会宣称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促进消费和经济发展项目”蛊惑人心,将国家有关金融创新等的文件表述内容拼接到宣传推介材料中,通过网站、微信、当面培训会、集体授课等方式吸引公众加入,而且还举办活动、论坛等,请人论述其商业模式的创新性。
根据公安部通报,在云集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为名,在互联网设立“云集品”电子商务平台,设计多种复杂奖励制度,诱使参与人加入平台“消费”并不断发展下线,骗取大量财物。
互联网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蔓延传播速度非常快。2018年6月,警方将“悦花越有”法定代表人刘玉龙、总经理张勇以及公司高管、财务、技术人员全部抓获。从“悦花越有”2016年10月上线,到骨干成员被抓获,仅一年多的时间,该公司就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380余万人,其中,骨干会员50余万人。
在2018年广东警方破获的“云联惠”网络传销案中,自2014年1月到2017年12月,“云联惠”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授课等途径传播,共吸引680万余人加盟,涉案累计交易金额达3300亿余元。
互联网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在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破坏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这些传销组织利用非法活动敛聚来的巨额财富被不法分子大肆挥霍。多名不法分子向警方供述,刘玉龙曾花400多万元购买豪华游艇,给关系密切的私人女助理赴日本美容一次就2000万元,还花费近4亿元购买黄金等。
目前,涉及“悦花越有”“云联惠”网络传销案的一些骨干人员已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用慈善光环掩盖不法行为
记者调研发现,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
除了恶意歪曲国家政策外,一些网络传销组织通过向红十字会捐款等公益活动,为企业戴上慈善光环,营造出积极向上、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形象。
“悦花越有”利用敛聚来的资金搞慈善活动,掩人耳目。记者在北京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的捐款公示栏中发现,2018年4月4日,“悦花越有”向北京市红十字会捐款1亿元。
记者在一份“悦花越有”的宣传材料中看到,“悦花越有”相关人员在陕西考察调研精准扶贫、向四川九寨沟爱心捐款等投身公益事业的新闻报道截图。
办案民警认为,这种传销扭曲了参与者的思维方式。一名参与者向警方说,“幸好你们把我抓了,不然我就要把房子卖了投进去”。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一些参与者质问警方:“这么符合国家政策的好商业模式,还能带着我们挣钱,你们为什么要抓他们?”
办案民警说,“悦花越有”是一个典型的打着商业模式创新的旗号,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从事慈善活动为自己“洗白镀金”的传销组织。“这一组织利用高额返利诱惑群众,又借助这些手段使其极具欺骗性,群众很难辨别,危害性更大。”
刘玉龙等人被警方抓获后,部分“悦花越有”会员通过信函、网络、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多次攻击、污蔑、恐吓当地办案人员。还有部分会员多次有组织地到公安部、国家信访局等地聚集。微信公众号“YTS悦天使资讯”公开发布捏造信息称,“山东省政府严谨核查悦天使集团并没有涉及传销、非法集资,要求滨州市政府尽快结案。”
公安部通报称,当前我国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上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
三大工具藏身给警方打击带来难题
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互联网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办案民警认为,互联网传销已呈现出利用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云存储等互联网衍生工具躲避监管等新趋势,给警方有效打击带来难度。
一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不法分子利用的新工具,更易躲避监管。警方调查发现,“悦花越有”旗下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流水惊人。2017年10月27日到2018年7月3日,仅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中的一个账户,就收入接近144亿元。
办案民警称,“悦花越有”有财务人员百人负责不同的资金账户,其中多数传销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仅目前掌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有微信、支付宝、快钱、易宝等十余家。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账户若有大额且高频的资金往来容易被监控,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却没有异常账户监控。
二是一些提供高级加密服务的云存储企业,被互联网传销组织用来藏污纳垢,给警方取证带来很大困难。沾化办案民警介绍,目前了解到“悦花越有”至少租赁了250个阿里巴巴公司的阿里云服务器,为“悦花越有”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并购买了所有的高级加密手段存储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是警方侦破此案的核心证据。
沾化办案民警说,经过和阿里云联系,解锁一个服务器至少需要10天,如果全部解开至少需要7年,而且一旦这些服务器租赁到期又未及时续费,相关证据将全部灭失。“如果不是及时抓获了掌握密码的犯罪嫌疑人,且愿意配合警方,我们就必须付费好几百万继续租赁服务器,否则就没有足够证据打掉他们。”
三是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财产,赃款难以追回。刘玉龙向警方供述,他通过美国一家网站用巨资购买了USDT(美元代币)后,再买比特币、莱特币等数种虚拟货币。不法分子用这些虚拟货币隐匿赃款,向海外转移巨额资金。“除非不法分子自己主动交代,且配合警方,否则,警方现有手段无法追回赃款,犯罪分子服刑结束后依然可掌握巨额财富。”
办案民警还反映,“悦花越有”曾因涉嫌传销受到不同省份工商等部门处理,但因未完全取缔而使其得以继续壮大。基层公安部门建议,强化对第三方支付和云存储服务企业的监管,做到异常信息跟金融监管部门或警方及时互联互通,从制度上确保云存储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配合警方办案,确保法律监管无死角,切实维护经济秩序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记者 邵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