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1:14:50 来源:大河网
5月8日,记者获悉,焦作市委、市政府今年4月份出台了《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意见》从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加强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举措,其中,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占比和内容非常吸引各界的眼球。
| 到2021年力争50家高成长企业实现3年倍增目标
在培育大企业(集团)和头雁企业的同时,加强高成长企业培育。重点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中,遴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对培育对象企业应税营业收入实现3年倍增(以2018年为基数),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事后奖励,到2021年,力争50家高成长企业实现3年倍增目标。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过提供孵化服务等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每年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军民融合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工程与应用示范,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新获得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小升规”,对首次列统规上的战略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等科技型小微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设立企业高质量发展奖。依据企业新増地方贡献占70%和增速占30%的比例加权后进行全市综合排名,对前三十名进行奖励,突出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此类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60%。其中,前五名各奖励100万元,第六名至第十五名各奖励50万元,第十六名至第三十名各奖励20万元。
| 设立焦作市企业改革创新奖,最高可获200万元
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支持重点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对年度研发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按照当年研发费用新增部分,给予20%补助(依据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税前加计扣除费用),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开展首次认定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2019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1家,2020年达到156家。
鼓励首台(套)产品研制应用。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当年该产品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成套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高端装备研制项目,对国家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和纳入省招标项目的高端装备项目按攻关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落实国家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品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
设立“焦作市企业改革创新奖”。对获得该奖项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 真金白银支持鼓励企业上“云”
鼓励企业上“云”。经认定为上“云”企业的,对其支付工业云平台的年服务费给予财政补助,首年度按100%补助,第二年至第三年按50%给予补助。
鼓励发展工业信息化平台。对于新获得国家、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云平台、分享经济平台、“双创”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支持制造模式创新。鼓励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新获得国家、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获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实施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提升骨干网络支撑能力,到2020年,全市出口带宽达到2400Gbps,各县(市)区到市核心节点带宽合计达到3600bps。加快网络改造升级,在城城网核心层使用100G平台技术,在接入层引入10GPON光纤接入网络技术,不断提升光纤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支持工业软件和首版次软件开发应用。支持工业企业与软件企业合作,发展工业研发设计、三维CAD、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业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培育一批面向工业领域业务应用的工业APP。对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含工业APP),按照该产品销售后1年内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培育战略性新兴企业,对年应税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按照规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益财政按照等额原则给予资金或项目扶持。
与此同时,《意见》就扩大工业有效投资、支持企业开放合作、加快实施“三大改造”、支持发展高端化制造、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加大金融纾困力度、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招才引智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