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11:36:15 来源:大河网
车祸撞了人,却不愿意赔偿,假装没钱,把拆迁过渡费及安置房都转移给了女儿,这能行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0日,记者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案件。
2015年9月4日,李某才驾驶电动四轮车与曹某亮发生碰撞。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李某才负事故主要责任,曹某亮负事故次要责任。双方就民事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才需赔偿曹某亮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
判决生效后,李某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曹某亮多次催要未果,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但李某才仍拒不履行。
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李某才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不让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前往李某才住所进行调查。
执行干警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得知,李某才所在的村庄已于2015年拆迁,房子拆迁后李某才将拆迁过渡费转移到女儿李某霞名下,其分配到的安置房也通过协议的方式赠送给李某霞。执行干警发现,李某才赠送李某霞的安置房在房管局的备案登记时间是在判决生效之后,涉嫌转移财产。
掌握了这条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才及其女儿李某霞,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受到限制高消费等多种失信措施的惩戒,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法律后果。
最终,迫于执行压力,李某才及其女儿携现金至法院全额履行,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