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 一个生命的逝去,应该给谁带来警示?

2019-04-04 11:56:56    来源:大河网

3月29日上午,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办事处樱桃沟村村民黄女士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她的父亲3月16日晚在驾驶摩托车途经洛阳市西环路北段建设工程时,摩托车撞上工地内一处绿化带道牙后坠地身亡。

黄女士及家属认为,施工工地未封闭作业、危险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施工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那么究竟是否如此?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进行了调查。

给儿子送钱路上出了意外

3月29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黄女士及其家属三人。据黄女士介绍,她的父亲今年58岁,3月16日晚8时许,父亲骑摩托车从樱桃沟村的家中出发前往武汉路,“我哥家中最近有点事,我爸骑车去给他送点钱”。

黄女士说,她的父亲骑车途经西环路北段建设工地时,摩托车撞上一处正在修建的绿化带道牙后翻车,她的父亲也因头部着地撞在绿化带内窨井边的石头上,经抢救不治身亡。

黄女士的母亲是最早知道老伴儿身亡的消息的,当晚她在外地,每天晚间都会与老伴儿通电话,互报平安。她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事发当晚8时许,她多次拨打老伴儿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平时他从来不会不接我电话的,当时心里就有点慌”。

当晚9时许,电话终于接通,接电话的是一名民警,民警告诉她,她的老伴出了车祸,人已经不在了。

得知消息后,她连忙告诉了女儿。黄女士和哥哥、丈夫三人立即赶往事发现场。“我们赶到现场时,急救人员已经离开,听说抢救了快40分钟,人没能保住。”黄女士说。

通过黄女士提供的事发现场视频、图片,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黄女士父亲撞车身亡的绿化带正对着道路中央偏西侧,且四周无路灯及警示标志,在绿化带内的窨井口东南侧水泥石块上及道牙旁均有血迹。

黄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面显示:1.黄女士父亲血液中未检出乙醇;2.综合分析推断黄女士父亲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断开的绿化带成了生命的断口

3月29日下午3时许,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黄女士父亲被撞身亡的事发现场。洛阳市西环路北段建设工程北侧大门只许工程车辆通行,禁止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行,大门上标注有“洛阳腾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字样。

记者按照附近村民的指引,经杨冢村内的一条村道,来到西环路北段建设工地内,通过工程项目公示栏了解到,该工程长度为1613.484米,且“安全目标”一栏显示有“杜绝死亡事故”字样。

记者注意到,杨冢村有多条村道能够通行至西环路北段在建工程内,工程内的道路呈南北走向,除未铺设沥青之外,已经基本铺设平整,而附近村民或骑车或开车从在建工地内往来频繁,西环路北段工程南侧大门敞开无施工人员值守,村民们可以自由出入。

沿该道路工程最北侧往南行进,记者注意到,该段道路的绿化带(呈南北走向)宽约2米,被分为南北两段,各长数百米。

北段绿化与南段绿化带未连接,接口相距数米。接口形成是因为北段绿化带南侧为引导车流向西侧拐弯,这促使南段绿化带的北头道牙正对着道路中央偏西侧,夜间无路灯的情况下行驶,较难察觉到高约15厘米的绿化带道牙以及绿化带。

在南段绿化带北头,也就是黄女士父亲撞车身亡的事发地,记者看到,绿化带北头道牙外围已经放置了两个反光锥,内部填充物为土,未种植植物,上面覆盖有绿色防尘网。从绿化带北头往南约2米的绿化带内有一处窨井口,窨井口东南侧水泥石面上仍留有黑色血迹。

事故责任尚未认定

4月1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针对此事采访到了洛阳腾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执行负责人王经理。据王经理介绍,他们的工程项目仍在施工阶段,未采取封闭式作业也是应当地村民以及当地政府的要求,“我们也曾设置围挡,但是都被村民们拿东西砸开过。开放工地让村民通行,也是为了当地村民出行方便考虑”。

而对于事发现场的视频、图片显示当时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王经理回应,事发地摆放有警示标志,且施工工地内各处也均设置有警示标示,“2018年6月20日,我们就在施工现场周边多处张贴了安全提醒”。王经理的回应与黄女士提供的相关证据明显不符。

此外,王经理向记者透露,交警事故部门已经认定死者是单方事故,而死者所驾驶的摩托车已经逾期年检很长时间,且死者本人无驾驶执照,“我们也很同情死者的遭遇,曾在当地政府部门调解下,愿意拿出3万元的抚恤金交给家属,但是遭到拒绝”。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洛阳市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暂未出具,仍需要几天时间,由事故处理专家进行分析、评判。此外,民警透露,黄女士父亲无驾照、车辆逾期年检情况属实,“从目前车辆损伤情况判断,可以排除曾与其他车辆发生过碰撞”。

关键词: 事故 负责 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