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开展自查核定工作

2019-03-12 11:22:28    来源:大河网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开展自查核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和大学科技园进行重新核定、正式发文,建立基础免税信息,保障相关税收优惠的落实。

《通知》明确,本次自查核定工作的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经省科技厅下文确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省科技厅会同教育厅共同下文确定的省级大学科技园。参加自查审核的核定对象要于2019年4月22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通知》还明确,本次核定工作将按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查上报、省科技厅对通过地方审核的孵化器进行核定,正式发文后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及通过核定并经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核通过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按照具体要求,开展免税工作四个流程来进行。

《通知》要求,对在自查核定工作中,尚不能达到要求的孵化器(含组建)和大学科技园,给予2年的提升过渡期;处于提升过渡期的保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大学科技园的称号,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统计数据和年度工作报告;处于提升过渡期经提升建设后,自查满足要求的,可随时提出核定申请;提升过渡期后,仍未通过核定的,取消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组建)、大学科技园称号。

关键词: 河南 企业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