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1 10:42:51 来源:香港中原网
由中投华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办的非法集资刑事涉案资产处置实务研讨会,2018年11月24日在郑州召开。河南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和省会部分专家、教授、律师、法官、经侦民警等应邀参加研讨。
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河南作为非法集资案件的重灾区之一,在非法集资刑事涉案资产处置实务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相对集中和突出。有关人士说,中投华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投资产”),作为国务院重点挂牌督办案件——“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管理人,属河南首例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由政府主导、法院监管、集资人参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联合对涉案资产处置的试点企业。法律界人士称,这一全新运作模式,目前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悉,“浩宸案件”集资参与人,涉及河南十九个市、县(区),跨省、跨市,具有涉案人数众多,区域广泛,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浩宸案件的处置具有一定的代表和示范作用。其债权资产多存在设定权力复杂、刑民交叉、多轮查封、多个法院执行等问题,给涉案资产的处置增加了一定难度。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刑事涉案资产处置方面的规定缺失或不完善,相关法律的适用缺乏具体的指导意见。工作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涉案资产的查封、认定、执行等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客观上导致资产处置工作难以正常推进。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近年来非法集中资产处置中遇到的各种相关问题,立足宪法精神和“两高”规定,积极建言献策。河南省法官学院原副院长马建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保甫、郑州市郑东新区处非办主任吴全慧、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艳玲、知名刑法学教授李阳等专家学者分别发言。一致认为,应该分别参照《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创新“裁定补正”程序具体操作、创新刑事涉案资产处置模式,并建议尽快由省政府与省高法、省高检、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河南省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处置指导意见》。
河南省处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研讨会,在处非实务的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为全省处非工作提供了借鉴。希望有关部门同心协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借鉴全国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全省处非工作扎实有效地持续向前推进,为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